象数难测,变动不居,理数易明,守之有则
先儒曰:“象数难测,变动不居。理数易明,守之有则”。愚以为,象数难测不惟变动不居,有些卦义即已诂之不同。《贲》者饰也,象曰“明庶政,无敢折狱”;《夬》者决也,象曰“施禄及下”;《姤》者遇也,象曰“施命诰四方”;《丰》者大也,象曰“折狱致刑”;《旅》“亲寡也”,象曰“慎用刑而不留狱”,等等。不止象与彖不同,卦名之解也不一:《涣》者多以涣离为义,而以符节为义者有之。至于爻象所释迥异更多。一部大经诂来释去,两千余年,见仁见智。
自古至今,解易之书以释辞说象居多,说占道筮极少。筮无定法是其主要原因。《系辞》也只介绍大衍法,如何占断避而未谈。
《左传》、《国语》所载筮例只能管中窥豹。孔圣人谈及占筮,称自己“百占而七十当”。标榜“占必验”者,不足信也。
伏羲之易,有象而无文。文王、周公演易,渐有卦爻辞,以明卦象,以断吉凶。清李道平纂疏唐《周易集解》有言:“庖氏既往,易之蕴不得。其至精至变至神之用,究不能以文王、周公、孔子之言而尽,是必深窥乎未有彖爻象之前公司名起卦测吉凶,始可与之言易,始可与之言筮矣”。又说:“惟善学者一遵乎圣人之轨,勿视为方术,勿杂以旁门,技近乎道,而占筮之遗法不至终淹没而无传也”。宋赵汝楳则提出“业不精不筮”。他说:“善占者既得卦矣,必先察其人之素履,与居位之当否,遭时之险夷,又考以筮之邪正,以定占之吉凶”。朱熹认为:“所谓吉凶者,非爻之能吉凶公司名起卦测吉凶,爻有此象,而占者视其德而有吉凶耳”。所有说法,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对百占百验的置疑。
占筮学问深奥。它要求占断者具备深厚的易学功底,正确的价值取向,丰富的社会阅历,敏捷的辩证思维,还要有超出常人的慧眼慧根。并非手操易经、筮出卦来、对号入座那么简单。且易经成于中古,其占法必与当时社会、经济、文化、理念有关。现代人用古占,恐亦龃龉难合。
先哲说得好:“解易之书虽见仁见智,而其教人之宗旨,未尝不归于一贯”。学易修身可也。悟其理,用其道,端己行,不占而已。欲占者,必业精而后筮,且宜以借卦言理、传播易经文化、教人明辨是非为主。否则,占而不验,自取其辱,误人误事,亵渎圣人,差矣!